婁底二級建造師考后人工核查時間為2022年12月29日—30日,本次需要提交的資料為《資格考試報名表》1份,工作年限證明材料一份,職稱證書等。
一、人工核查對象
(一)2022年度經(jīng)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全部科目成績合格且存在以下情況的:
1.在線服務平臺無法核查或核查不通過的;
2.符合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的;
3.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
4.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5.撤回承諾申請的;
6.存在其他異常情況需人工核查的。
(二)參加2022年度上半年資格考試成績合格未及時進行人工核查的人員,包括以下資格考試的相關人員:一、二級注冊建筑師、監(jiān)理工程師、二級建造師、注冊計量師、社會工作者、二級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
特別說明:上述考試曾參加考后人工核查因不符合報考條件未通過人員不再受理。
二、人工核查要求
(一)人工核查時間
婁底考區(qū)人工核查時間為2022年12月29日—30日。
(二)人工核查方式
此次人工核查為非接觸性方式進行網(wǎng)上人工核查。需進行人工核查的人員,在報名表右上角寫上審核對象手機號碼,把人工核查所需遞交的所有資料,制成PDF電子版,于2022年12月30日前發(fā)送到指定郵箱,郵箱號:ldsrsjzjk@163.com,聯(lián)系電話:0738-8216030。
(三)其他相關要求
需進行人工核查的人員,在《資格考試報名表》右上角寫上審核對象手機號碼,帶人工核查所需遞交的所有資料,按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核查。
本次人工核查對象因故未能在上述時間內參加核查的,請關注市人社局(或省人事考試機構)網(wǎng)站人工核查補辦公告,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人工核查補辦。仍不補辦的,視為申請人自動放棄,資格考試等部門清理相關數(shù)據(jù)后,原則上不再予以資格審查及發(fā)證,后果由申請人自負。
自2021年起,每年上半年開考的考試,人工核查補辦一般在當年12月下旬;下半年開考的考試,人工核查補辦一般在次年4月下旬,具體時間以屆時發(fā)布的公告為準。
三、人工核查需提交的材料
1.《資格考試報名表》1份。
2.所在單位簽字蓋章的從事工作年限的證明材料。
3.已經(jīng)所在單位初審合格的學歷(請將《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延期至少1個月)、職稱證書、聘書等查驗結果。
4.報考級別為“增項”的只需提交《資格考試報名表》1份及已經(jīng)所在單位初審合格的第一專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
5.所有材料復印件須使用A4紙并加蓋單位公章。